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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服務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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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機關代碼 | 3.32.80.6 |
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
單位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1/11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01/27 15:00 |
開標時間 | 110/01/28 09: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四點及廠商資格審查表內容。 二、須為依法設立之合格廠商。 (一)基本資格: 1.屬技師事務所者,需附具:(1)技師執業執照。(2)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2.屬建築師事務所者,需附具:(1)建築師開業證書。(2)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需附具:(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2)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3)技師執業執照。 4.屬法人或團體者,需附具:(1)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2)組織章程。(3)成員領有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證明文件。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證明。請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等。【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新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登記公函及申?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領有內政部核發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認可證明文件影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