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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港務分公司1棟建物之拆除執照委託技術服務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花蓮港務分公司1棟建物之拆除執照委託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機關代碼 3.15.86.4
機關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1/27
截止收件日期 110/02/02 09:00
開標時間 110/02/02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49,94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付款,每份新台幣2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之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建築師事務所、或具合格建築師之技術顧問機構。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如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技術顧問機構應繳驗附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取得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3)投標廠商須附具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影本)。
(4)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繳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非營業單位請提供免稅證明。
(5)以上資格文件可提送正本或影本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