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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南投縣文資防護專業服務中心計畫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0年度南投縣文資防護專業服務中心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機關代碼 3.76.48.25
機關名稱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1/27
截止收件日期 110/02/03 09:00
開標時間 110/02/03 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74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貳佰元(如用匯票抬頭請寫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資格:1.合法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團體、大專院校學術機關或研究機構。2.本案計畫主持人及專案助理均大學以上文化資產相關科系畢業,或大學畢,且具備一年以上相關經歷。
廠商資格證明文件: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團體資格證明文件:(1)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納稅證明:I.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II.依法免繳納稅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2.大專院校學術機關團體或研究機構,應檢附學校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