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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技術發展與整合應用計畫(一)協同研究計畫」遴用協同研究人員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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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建築工程技術發展與整合應用計畫(一)協同研究計畫」遴用協同研究人員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
機關代碼 | 3.1.7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
單位名稱 | 工程技術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2/02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02/17 17:00 |
開標時間 | 110/02/18 10: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594,5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資格條件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者,要註與正本相符,加蓋印章): 1.廠商資格:自然人,其應具備之資格條件詳「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協同研究計畫遴用協同研究人員作業規範」之規定。應檢附: (1)身份證影本。 (2)建築研究相關專業等資格證件影本。 2.廠商能力: (1)參與本所協同研究計畫之協同研究人員,須具有建築、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研究相關專業,擔任每案計畫之協同主持人,統籌協同研究事務,另得依計畫需要於服務建議書提出具有建築、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相關專業之研究員限一人,及具學士或助教以上資格之研究助理一至三人參與計畫,協同主持人為簽約主體。協同主持人、研究員及研究助理合計不超過四人。 (2)協同研究計畫之協同主持人或研究員具博士資格或碩士後三年以上研究資歷者,列為評選考量;協同主持人參與本所協同研究計畫,每年不得超過二案。 (3)廠商應以『簽約主體(即協同主持人)』名義競標。 (二)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無欠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委託代理(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如非本人出席者應附)。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