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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新竹縣考古遺址普查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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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0年度新竹縣考古遺址普查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44.29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
單位名稱 | 文化資產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2/24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03/10 09:00 |
開標時間 | 110/03/10 09: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95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美術館二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機構;依法立案之法人組織、文史工作室;公司組織之專業機構。 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 (一)計畫主持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務必清晰可辨): 1.具有考古相關學士學位,從事考古發掘工作五年以上,並發表考古發掘報告二篇以上。 2.具有考古相關碩士學位,從事考古發掘工作三年以上,並發表考古發掘報告一篇以上。 3.具有考古相關科系博士學位,從事考古發掘工作一年以上。 (二)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條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務必清晰可辨): 1.具有考古相關碩士以上學位之專業人員三人以上。 2.具備出土遺物維護之設備、場所及人員。 3.具備出土遺物整理研究之場所。 4.具備符合安全及保護條件之文物典藏空間。 二、應繳附證明文件: (一) 1.法人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2.文史工作室: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文史工作室登記證書影本。 3.公司組織之專業機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所得稅或機關團體結算申報書。如為免稅之機關團體請附免稅證明影本。屬機構或團體者,檢附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