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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立中山國民中學遷校計畫-校舍新建工程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連江縣立中山國民中學遷校計畫-校舍新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機關代碼 3.71.4.70
機關名稱 連江縣立中山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組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2/24
截止收件日期 110/03/15 17:00
開標時間 110/03/16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77,949,508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A.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下列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分。
(a)甲等綜合營造業。
(b)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c)甲級電器承裝業。
(d)甲級冷凍空調承裝業。
B.個別成員廠商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
C.本採購之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一經決標,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1.投標廠商成員(共同投標廠商)不得單獨對本工程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投標廠商之成員,但符合共同投標辦法第七條規定者不在此限。
2.代表廠商與其他共同投標廠商,均需符合本投標須知所規定之資格條件。共同投標廠商所組成之投標團隊,其成員應簽署共同投標協議書並載明其分別主辦事項之金額。代表廠商主辦金額之比率應為最高者。本共同投標協議書應經公證或認證。
3.共同投標廠商應於共同投標協議書中指定代表廠商,本工程所需投標文件及其補充與更正,均應由指定代表廠商簽署即可。
4.共同投標廠商其押標金、保證金及其擔保,應由指定代表廠商繳納,契約價金受領亦由代表廠商統一請領。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