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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南環段CF670區段標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於 110/02/2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南環段CF670區段標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5,822,244,789元 ,開標時間110/03/1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3/15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南環段CF670區段標工程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3.79.51.6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110/02/25
110/03/15 17:00
110/03/16 10:00
15,822,244,789元
是
01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A.基本資格:(1)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
B.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如下:
1.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十五年內曾完成如下之工程實績:
(1)一般業績:
土木建築工程,其單次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2億元或累計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55億元。
(2)專業業績:
潛盾隧道工程(完工後其內徑不低於4.5公尺),其單次契約或單次契約中相關潛盾隧道工程部分之長度超過1900公尺(含)。
(3)若採共同投標方式投標時,每一共同投標之成員,其工程實績不低於上述(1)一般實績規定金額乘以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且至少應有一成員其工程實績必須符合(2)專業實績之規定。
2.實績認定原則:
(1)採計軍、公機關及公、民營業主之實績,或為其分包之實績。
(2)投標廠商如提送其與他家廠商共同投標之工作實績,則僅計其本身實際參與之實績。
(二)具有相當財力者,其情形如下:
‧‧‧詳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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