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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營運處110年度消客室內品質改善工程(第一期)(不包括離島地區)
| 公告類別 | 民 民間標案 |
|---|---|
| 招標案號 | 申請免費試用 |
| 招標序次 | 第1次公告 |
| 中文標的名稱 | 高雄營運處110年度消客室內品質改善工程(第一期)(不包括離島地區) |
| 招標單位 | 申請免費試用 |
| 招標單位地址 | 申請免費試用 |
| 聯絡人 | 申請免費試用 |
| 聯絡電話 | 申請免費試用 |
| 數量摘要 | 1式 |
| 公告日期 | 2021/3/9 上午 12:00:00 |
| 領標地點 | 申請免費試用 |
| 投標地點 | 申請免費試用 |
| 領標及投標期限 | 申請免費試用 |
| 開標日期 | 2021/3/19 上午 10:30:00 |
| 開標地點 | 申請免費試用 |
| 履約期限 | 申請免費試用 |
| 定額押標金 | 申請免費試用 |
| 招標文件費(現場領標) | 申請免費試用 |
| 招標文件費(電子領標) | 申請免費試用 |
| 系統使用費(電子領標) | 申請免費試用 |
| 廠商資格 |
(一)本案投標商須符合下列其中之任ㄧ條件:1.須為3G或4G轉發器國內設備商,投標時須檢附曾銷售購方(含工程案或轉發器設備採購案)且用於本案之3G或4G轉發器累計達500台以上銷售、出貨實績證明文件。2.最近三年內曾從事行動電話基地台或室內涵蓋轉發器建設之工程建設商,投標時須檢附曾辦理購方基地台工程建設50站以上或室內涵蓋轉發器工程建設200站以上之實績,並依據本規範4.1條第1項之規定提出證明文件。(二) 投標商所提供之證明文件須為中文或英文,並包含下列項目:1.客戶名稱及地址2.日期3.物料數量及合法進口證明文件4.投標商另須依據本規範第四章4.1節第2條之規定,提出基本施工能力證明文件。(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完稅證明書。(四)廠商依「參加投標廠商基本資料暨審查表」填寫相關資料,如檢附之證件有非屬表內所需個人資料項目,應予隱蓋或塗銷。(五)投標廠商如需使用所屬員工專業證照等個人資料投標,該相關人員應簽署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蒐集廠商人員個人資料告知條款暨同意書」,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六)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1.施工人員需具備一般勞工安全及高架作業訓練,工地負責人需具備丙種業務主管以上 2.檢具公司勞保卡證明)。(七)投標廠商應提出「不得有圍標情事之具結書」;投標廠商須無不誠信行為之紀錄。 (八)投標廠商不使用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周邊國家衝突礦產製造的物料,必要時,願意提供礦產來源證明或第三方認證之無使用衝突礦產聲明書或接受稽核。(九)餘詳發包規範、附加條款及公告資料等。 |
| 補充說明 | 申請免費試用 |
| 取消公告日期/說明 | 【取消公告日期】 2021/3/9 上午 12:00:00 【取消公告說明】 |
| 完整公告內容 | 申請免費試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