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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實物代券實施計畫禮券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於 110/03/1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實物代券實施計畫禮券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100,000元 ,開標時間110/03/1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3/16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實物代券實施計畫禮券採購案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3.80.11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110/03/11
110/03/16 09:00
110/03/16 10:00
2,100,000元
是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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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 廠商資格: 1.合法登記之營利事業單位其營業項目至少包含如下: (1)超級市場業 (2)日常用品零售業或日常用品批發業 (3)百貨公司業 (4)食品什貨批發業 (二) 應附具之文件(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資格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資料: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其他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印章) (2)投標廠商採購標單文件(正本,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