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北門車站及周邊設施整修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於 110/03/1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北門車站及周邊設施整修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4,163,000元 ,開標時間110/03/17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3/17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北門車站及周邊設施整修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3.45.4.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110/03/12
110/03/17 09:00
110/03/17 10:30
4,163,000元
是
01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政府合法登記並領有有效證件之建築師事務所或依法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2. 本案計畫主持人1 人,並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 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 條第1 項第1 款: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並提出實際執行證明文件,含契約書或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或採購機關(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且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 條第1 項第1 款:具開業建築師資格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並提出實際執行證明文件,含契約書或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或採購機關(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 (2) 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 條:於本辦法101 年6 月18 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古蹟或歷史建築及聚落類—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勞務主持人名冊),得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8 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不受本辦法第9 條及第10 條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