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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病房消防連動裝置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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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全院病房消防連動裝置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
機關代碼 | 3.97.14.4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3/17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03/29 17:00 |
開標時間 | 110/03/30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26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領有合格登記或設立電信及消防安全設備安裝業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列有E603040及E701010或相關得承攬本案履約之標的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他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上一期)開標當日為準之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廠商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檢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如無,無須檢附。)。 5.需求規範說明書-全院病房消防連動裝置。 6.押標金之憑證(收據聯或憑據)。 7.投標標單及單價分析表。 8.查詢押標金同意書。 9.切結書1。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