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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東里州界10號路面損壞改善工程」等4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內門區公所 於 110/03/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內東里州界10號路面損壞改善工程」等4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349,568元 ,開標時間110/03/31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3/31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內東里州界10號路面損壞改善工程」等4案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97.85
高雄市內門區公所
110/03/17
110/03/31 09:00
110/03/31 10:00
3,349,568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內門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5高雄市內門區內門里內門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五佰元整,限購乙份。
投標廠商資格:丙級以上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各該業登記證。(如屬其他許可業請另行註明,非屬許可業免附)(應經相關主管機關核准或完成登記始得營業之行業,為許可業)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5.標單封(內置標單及估價單)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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