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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0年度「購置大橋特搜分隊支援整合用無線電相關設備」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0年度「購置大橋特搜分隊支援整合用無線電相關設備」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機關代碼 3.95.32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3/17
截止收件日期 110/03/23 17:00
開標時間 110/03/24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705,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作為決標對象或不得參予投標之廠商。
投標需檢附文件為: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可至「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class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8」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
2.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請檢附最近1期之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可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申報證明書影本)
3.電子憑據紙本(本案領標所產生之電子憑據號碼)
4.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新臺幣3萬5,000元整。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6.企劃書1式 10 份。
7.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8.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非必要文件,非公職人員及關係人免填此表)
9.原產地國別說明書。(未提出可現場補正,如無法補正視為不合格標)
10.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11.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12.投標廠商規格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