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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110年度第一次採購私有既成道路土地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嘉義市政府 於 110/03/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嘉義市政府110年度第一次採購私有既成道路土地」,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5,000,000元,開標時間110/03/25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3/25 09: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嘉義市政府110年度第一次採購私有既成道路土地
財物類 539 - 其他土地
3.76.60
嘉義市政府
110/03/17
110/03/25 09:30
110/03/25 10:00
5,00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6樓庶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正。電子領標者請至web.pcc.gov.tw下載招標資料。
(一)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全部規定,且無第二款情形之土地所有權人,得參加投標:
1.持有嘉義市轄區內都市計畫道路範圍之土地。
2.屬私有計畫道路。
3.土地座落位置已依都市計畫全寬開闢,且使用範圍內無地上物。
(二)屬下列規定土地之所有權人不得參加投標。參加投標者,所投文件無效:
1.前經機關徵收或協議價購,惟未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或土地登記簿已有公告徵收註記之土地。
2.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依都市計畫法第三十條規定,經政府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之公共設施用地。
3.新市區建設範圍內,由私人或團體依都市計劃法第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自行負擔經費興建之公共設施用地。
4.配合私人或團體舉辦公共設施、新市區建設、舊市區更新等實質建設事業劃設,並指明由私人或團體興闢之公共設施用地。
5.區段徵收範圍內,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五十五之二條第一項規定,規劃整理為道路,並經無償登記為政府所有之公共設施用地。
6.重劃區內,於實施市地重劃時,依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將該重劃等費用,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並以重劃區內未建築土地折價抵付之供公共使用道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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