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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梅休息站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委託專業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於 110/03/1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楊梅休息站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委託專業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333,270元 ,開標時間110/03/30 15: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3/30 10: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楊梅休息站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委託專業服務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15.28.1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110/03/18
110/03/30 10:00
110/03/30 15:00
333,27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如下: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視覺藝術專業類(創作及藝術表演業、藝文服務業、藝術品諮詢顧問業)、環境空間專業類(產品設計業、景觀、室內設計業)等相關行業,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公司: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工商登記資料網站下載列印)
(2)法人:法人登記證書。
(3)學術機構或團體: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三)信用證明。
(四)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文件:
(1)廠商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須具有藝術或設計或環境空間(建築、景觀)等學歷,填具「投標廠商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書」。
(2)廠商人力證明文件:填具「投標廠商人員名單及學經歷保證書」。
(3)廠商服務工作實績:填具「投標廠商之服務工作業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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