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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岡山焚化廠飛灰穩定化物處理暨清運服務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於 110/03/1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0年度岡山焚化廠飛灰穩定化物處理暨清運服務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32,829,200元 ,開標時間110/03/31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3/30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0年度岡山焚化廠飛灰穩定化物處理暨清運服務工作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3.13.30.99.2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110/03/19
110/03/30 17:00
110/03/31 11:00
132,82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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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300元
(一).廠商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相關者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 2-1.領有政府核發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者,檢附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條件: (1)許可處理廢棄物種類及代碼:D-20類中間處理後之穩定化產物。 (2)每月許可處理量:2,000公噸以上 2-2.公有民營、民有民營掩埋場代操作或營運者,檢附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條件: (1)所在地主管機關同意接收處理本採購案飛灰穩定化產物之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同意或核准日期應於本採購案第一次招標公告日之後) (2)許可處理廢棄物種類及代碼:D-20類中間處理後之穩定化產物。 (3)每月許可處理量:2,000公噸以上。 2-3投標廠商提供之飛灰穩定化物之最終處置方式非採衛生掩埋者;應附證明文件:應出具相關最終處置核准文件。 (三).檢附3年內(第一次開標日為基準日)未曾發生重大職災與單一事件罰鍰金額累計新台幣壹百萬(含)以上者之環保違規事件切結書,廠商成立未滿三年者以成立日至投標日為切結期;若經查核與切結書內容不符則取消決標資格。 (四).檢附掩埋場剩餘處理容量大於本案標的1.2倍(7,560公噸以上)數量之證明文件,該文件應由合格之技師事務所出具之測量報告。 (五).廠商納稅之證明 (六)廠商信用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