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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礦場(煤礦)文資保存計畫」委託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經濟部礦務局 於 110/03/2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地下礦場(煤礦)文資保存計畫」委託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900,000元 ,開標時間110/03/30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3/2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取
「地下礦場(煤礦)文資保存計畫」委託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13.19
經濟部礦務局
110/03/23
110/03/29 17:00
110/03/30 10:30
900,000元
否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以現金方式或郵購(自付足額郵資)於上班時間內逕洽本局秘書室(出納)購買。
1.非營利性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研究及學術機構,應持有以下證件之一者: (1)法人登記證書或核准設定登記證明。 (2)公函證明。 2.營利事業機構、行號、或公司等,應持有以下證件: (1)依法設定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繳稅證明,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 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 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 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檢附曾承做並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