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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演藝堂燈光音響委外服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文化局 於 110/03/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花蓮縣文化局演藝堂燈光音響委外服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390,000元 ,開標時間110/03/3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3/2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花蓮縣文化局演藝堂燈光音響委外服務採購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76.55.28
花蓮縣文化局
110/03/26
110/03/29 17:00
110/03/30 10:00
390,000元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於參加投標時,可先行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規定公開之資料網站,自行列印後提供機關辦理資格審查,對於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資格必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例如燈光、音響及電子產業相關類別)或其它經機關認證足以具有與履約標的相關者。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無法提出最近1 期證明時,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 (三) 企劃書1式6份,內須具備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燈光、音響類似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最少1份文件供參考(如契約書或合約書等)。 (四)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因本案位於原住民地區,爰需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故本案之原住民投標廠商先行辦理第一次評審作業,若無符合機關需求、議價未成或無原住民廠商投標,則再行辦理第二次非原住民廠商評審作業。若辦理第二次招標以後則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