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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港區(II)及彰工(Ⅳ)風力發電機組基礎及電纜管路統包新建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於 110/03/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台中港區(II)及彰工(Ⅳ)風力發電機組基礎及電纜管路統包新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68,734,900元 ,開標時間110/04/0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4/0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台中港區(II)及彰工(Ⅳ)風力發電機組基礎及電纜管路統包新建工程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3.13.32.7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110/03/26
110/04/08 17:00
110/04/09 10:00
268,734,900元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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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國內廠商資格 A.投標廠商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下列四項之一: (A)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B)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C)E101011 綜合營造業 (D)E601011 電器承裝業 B.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C.提出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2)外國廠商資格 A.投標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B.投標廠商應符合上述基本資格(1)A.所列之營業項目規定之證明文件。 C.投標廠商須自下列兩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並信用評等為A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