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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地熱探勘與重點潛能評估-臺東地區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於 110/03/3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區域地熱探勘與重點潛能評估-臺東地區」,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37,000,000元 ,開標時間110/04/27 15:1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4/26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區域地熱探勘與重點潛能評估-臺東地區
勞務類
8675 -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3.13.6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110/03/30
110/04/26 17:00
110/04/27 15:10
37,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國內公、私?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單位,應持有以下證件之一者: (1)法人登記證書或核准設?登記證明。 2.事業機構、法人、公司行號,應持有以下證件: (1)依法設?登記之證明文件。(2)廠商納稅證明(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無金融退票紀錄證明。 (二)能?證明文件:計畫主持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並曾從事地熱調查相關地球物理探測工作與本計畫相關之調查研究工作,且能提出具體成果證明者: 1.公私立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或具博士學位之專任教學或研究人員。 2.公私立研究機構副研究員以上、技正、或相當副研究員資格以上之專任研究人員。 3.事業機構十等以上具相關專長之專任人員。 4.具有博士學位後,曾從事學術研究工作或專業工作者。 (三)服務建議書 (四)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研究員,如係公立學校或公務機構人員,須檢附所屬服務單位(主管)同意證明。 (五)共同投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詳招標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