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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堂停車場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採購帶安裝)一套-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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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中山堂停車場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採購帶安裝)一套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
機關代碼 | 3.13.50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一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4/16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05/17 17:00 |
開標時間 | 110/05/18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10/05/31)
前一版公告日(1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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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4.廠商資格須同時符合以下2點 2.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需有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具甲級電氣承裝 業登記證. 2.2曾完成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案,並取得能源局核發設備登記文件者,並持有業主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該證明文件未清楚標示前述內容,廠商應另檢附該案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