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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區整合儲存設備擴充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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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校區整合儲存設備擴充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機關代碼 | A.9.6L |
機關名稱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
單位名稱 | 建工校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4/26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05/03 17:00 |
開標時間 | 110/05/04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95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費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規格書(或規格書內規定文件)及規格明細清單,未檢附視為不合格,其餘詳招標文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