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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機房內設施移設、復原服務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0年度機房內設施移設、復原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機關代碼 3.80.37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
單位名稱 設備網路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4/27
截止收件日期 110/05/04 09:30
開標時間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999,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營業項目需有【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等行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行業及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或丙級工業配線技術士等證照。。
(二)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有資訊軟體服務業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資料處理服務業等行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標單文件(正本,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詳細價目表)。
6.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