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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信義大樓中央監控設備更新採購案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0年信義大樓中央監控設備更新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機關代碼 A.21.3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4/27
截止收件日期 110/05/26 17:00
開標時間 110/05/27 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7,0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經政府登記並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上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廠商納稅證明:
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