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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計畫「110年度-112年度新竹縣五峰鄉整合行銷觀光領航3年中程計畫」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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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0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計畫「110年度-112年度新竹縣五峰鄉整合行銷觀光領航3年中程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44.63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五峰鄉公所 |
單位名稱 | 文化觀光課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4/27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05/10 17:00 |
開標時間 | 110/05/11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072,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其他機構、法人組織或團體)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投標廠商請檢附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檢附自行透過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之登記資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2 )如係其他機構、法人組織或團體,應另出具其向主管機關立案之證明文件。 2.如係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公立研究機構,應出具該校(機構)授權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或逕於工作計畫書(企劃書)封面蓋用印信或圖記。(非屬該類免附) 3.廠商納稅之證明:屬營業稅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屬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者,應需檢附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出具有效期間六個月內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