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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鎮河口巡邏及油污清除作業承攬工作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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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前鎮河口巡邏及油污清除作業承攬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50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4/2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05/04 17:00 |
開標時間 | 110/05/05 10:1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5,984,228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載有G702010 船舶勞務承攬業或G406040商港區拖駁船業。 2.1曾經承攬並完成「攔油作業」相關工作,投標時檢附該項工作之完工證明文件(可看出雙方名稱、工作性質、工作內容之資料)供審。 2.2需具備符合船舶法規規定之動力小船之工作船,並於審標時提供合格適法之工作船執照供審,若非自有之工作船,則須再檢附租賃契約供審。如投標廠商於審標時未能提供合格適法之工作船執照供審,須另檢附切結書切結於開工前能取得合格執照,否則視為無履約能力,依契約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3投標時即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供審。 3.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