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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龍潭檔卷庫自動滅火設備完備財物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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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龍潭檔卷庫自動滅火設備完備財物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
機關代碼 | 5.4.20 |
機關名稱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單位名稱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5/03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05/11 17:00 |
開標時間 | 110/05/12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714,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7號孺慕堂1樓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不額外收取費用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二)營業項目具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或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或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F117010)之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四)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具有「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身分,並應檢附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證書影本。 (六)切結書。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押標金(新臺幣335,000元)或已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以現金繳納押標金應至本院收費處繳納,將現金放入標封視同未於期限內將押標金繳至機關指定處所)。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