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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有機揮發性氣體處理系統及公用系統統包工程
公告類別 |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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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有機揮發性氣體處理系統及公用系統統包工程 |
機關代碼 | 3.13.50.34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興建工程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5/03 |
截止收件日期 | |
開標時間 | |
內容摘要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期間 | 110/05/03 ─ 110/05/07 |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 是 |
廠商資格 |
本案屬巨額工程採購,擬訂廠商資格如下: (一)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各成員皆須檢附)。 2.廠商納稅之證明(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各成員皆須 檢附,外國廠商不須檢附)。 (二)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1)或(2)之資格;其中資格一、允許共同投標,單獨投標之廠商或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廠商組合須符合資格規定):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1)共同投標商資格:共同投標商資格須同時具備A及B規定: A.代表廠商資格規定: 曾承攬並完成15年內煉油、石化、化工製程之設計、購料及安裝統包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2億元。 B.土木工程: 甲等綜合營造業。 廠商土木鋼構報價(「工程部分」與「財物部分」合計),須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限額規定。 (2)單獨投標商資格:曾獨自承攬並完成15年內煉油、石化、化工製程之設計、購料及安裝統包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45億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20億元。 餘詳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下載公開閲覽說明文件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