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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寬頻訊務擷取設備擴充工程
公告類別 | 民 民間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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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案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招標序次 | 第1次公告 |
中文標的名稱 | 行動寬頻訊務擷取設備擴充工程 |
招標單位 | (加值會員專用) |
招標單位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數量摘要 | 1批 |
公告日期 | 2021/5/22 上午 12:00:00 |
領標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投標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領標及投標期限 | (加值會員專用) |
開標日期 | 2021/6/3 下午 02:40:00 |
開標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履約期限 | (加值會員專用) |
定額押標金 | (加值會員專用) |
招標文件費(現場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招標文件費(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系統使用費(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3.投標商須為本案主要設備之製造商或其在台公司、分公司或其在台之子公司(以上簡稱原廠)、代理商或經銷商。4.投標廠商投標時應出具我國政府核發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且其營業項目須含有登記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或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或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通信工程業(E701010)。5.參與本標案之投標商須為國內、外本案主要設備,軟硬體之製造商或供應商,或前述兩者其在台公司、分公司、或其在台子公司、代理商或經銷商。如投標廠商為代理商或經銷商時,須提出其所投標產品之製造商或其從屬公司所授權代理或授權經銷之證明文件暨連帶保固證明正本,以證明其在中華民國台灣地區設有經正式授權之代理商或經銷商,並確保保固期內維護及技術支援無虞。6.本案為線上營運環境設備,為確保作業過程不影響服務,投標商於投標時須具備於中華電信公司核心網路交換器建置及維護銷售實績證明文件,實績證明需達新台幣400萬(含)以上證明文件。7.實績證明內容包含:電信業者名稱、驗收合格日期、驗收紀錄、聯絡人職稱、單位與聯絡email。該項實績證明必須為於本案投標截止日前已完成驗收合格或已供商業運轉並經客戶簽發之文件,並於答標文件敘明之8.本案所提供之設備須符合以下規定: (A)所提供之設備須符合資安及國安規定; (B)所提供之設備其智慧財產權所屬國別,須為非中國大陸品牌。 (C)廠商所提供之設備需為 2020 年IDC Report Worldwide Server Vendor Market Share排名前兩位之品牌。9.所提供之設備倘因不符資安及國安政策,以致「購方」無法通過主管機關技術審驗者,終止或解除其契約。 |
補充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取消公告日期/說明 |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