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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安國小教室2校舍耐震補強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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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東安國小教室2校舍耐震補強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
機關代碼 | 3.76.44.97.2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關西鎮東安國民小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5/26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05/31 17:00 |
開標時間 | 110/06/01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438,665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土木包工業者(含)以上,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綜合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