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會議室整修工程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會議室整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機關代碼 3.80.5.75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5/26
截止收件日期 110/06/08 12:00
開標時間 110/06/09 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264,331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紀錄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者。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組織者請檢附公司執照或經濟部准予公司登記之公函或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綜合營造業需附承攬工程手冊(全冊)和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影本須與正本相符,並自封面印至封底,不可漏頁(可縮印,但仍須清楚可辨示手冊記載內容)。
2、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廠商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