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10年明義國小博愛分校監視系統設備採購-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0年明義國小博愛分校監視系統設備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機關代碼 3.76.55.97.2
機關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6/01
截止收件日期 110/06/09 09:30
開標時間 110/06/09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988,45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前一版公告日(110/06/01)
前一版公告日(110/06/01)
前一版公告日(110/05/24)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經政府核准設立之電信工程業、電器承裝業、電器安裝業、或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相關行業。
2.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有效之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有效證明。如會員證。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