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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充實一般教學設備--藝術生活設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立新豐高級中學 於 110/06/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0年充實一般教學設備--藝術生活設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81,000元 ,開標時間110/06/1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6/1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0年充實一般教學設備--藝術生活設備採購案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3.92.1.45
國立新豐高級中學
110/06/08
110/06/16 17:00
110/06/17 10:00
181,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http://gcis.nat.gov.tw) (3)營利事業登記證自 98 年 4 月 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如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作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為不合格標。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附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或免繳納自然人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其他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