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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總督府檔案出版推廣計畫」勞務採購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於 110/06/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灣總督府檔案出版推廣計畫」勞務採購」,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2,700,000元 ,開標時間110/06/22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6/21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臺灣總督府檔案出版推廣計畫」勞務採購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2.2.1
整理組 秘書室
110/06/08
110/06/21 17:00
110/06/22 10:00
2,700,000元
是
01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0/06/04)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依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採購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需有承作本案標的物之營業項目者)。
2.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提供與採購標的有關之章程任務內容;公私立大專校院提供立案證明文件或以學校同意參加本案之對外意思表示公文書替代。
4.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
(2)法人、機構或團體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年度或前一年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
(3)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詳規範書)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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