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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大樓及調度大樓配電站部分高低壓電氣設備及緊急發電機汰舊換新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於 110/06/1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辦公大樓及調度大樓配電站部分高低壓電氣設備及緊急發電機汰舊換新」,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160,500元 ,開標時間110/06/23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6/2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辦公大樓及調度大樓配電站部分高低壓電氣設備及緊急發電機汰舊換新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3.13.31.8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110/06/10
110/06/22 17:00
110/06/23 09:30
3,160,500元
是
01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0/06/04)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級電氣承裝業,並具公會會員資格,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甲方審查。
◎其他應檢附之文件:
1.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2.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3.押標金(現金不得放入)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資格文件影本
6.規格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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