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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林場文化景觀保存管理維護及活化再利用計畫」通盤檢討與修訂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於 110/06/1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羅東林場文化景觀保存管理維護及活化再利用計畫」通盤檢討與修訂」,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500,000元 ,開標時間110/06/23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6/23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羅東林場文化景觀保存管理維護及活化再利用計畫」通盤檢討與修訂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3.45.4.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110/06/10
110/06/23 09:00
110/06/23 09:30
1,5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國內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法人組織、團體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服務之廠商。
(二)應附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須檢附於證件封內):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自然人、公立學校及公立研究單位則免)。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前項相關證明,下列單位得以組織條例、規章之影本或準予投標之公函正本(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
(1)公(私)立大專院校
(2)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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