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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1年臺灣港群媒體整合行銷」專業服務委託案-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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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0~111年臺灣港群媒體整合行銷」專業服務委託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86 |
機關名稱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秘書處採購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6/11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06/25 09:00 |
開標時間 | 110/06/25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000,0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1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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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應附具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營業項目需符合與本標案有關之媒體、媒體購買、公關、傳播、廣告代理、影視業務等公司或財(社)團法人,且領有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為【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J4】電影事業、【J5】廣播電視業。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98年4月2日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