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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處轄區管線明管化與輸油管線規劃設計工作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0/06/2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基隆處轄區管線明管化與輸油管線規劃設計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626,400元 ,開標時間110/06/30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6/2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基隆處轄區管線明管化與輸油管線規劃設計工作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3.13.50
採購處
110/06/21
110/06/29 17:00
110/06/30 14:00
9,626,400元
否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載有工程技術顧問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檢附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者。(有效期間內)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石化煉油廠(庫)或輸儲油庫區之ㄧ項(輸儲管線或土木或轉動機械或儀控或電機)設計工作,並持有業主開具(二擇一) (1)設計工作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2)所設計工程(作)或財物案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所附文件需能看出為投標廠商所設計之案件)。 上述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之名稱未清楚標示上開工作,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程(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上開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