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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457之13地號土地(門牌號碼臺北市富陽街158巷臨21號)拆屋還地強制執行拆除工程」採購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457之13地號土地(門牌號碼臺北市富陽街158巷臨21號)拆屋還地強制執行拆除工程」採購案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12 - 拆除工程
機關代碼 3.1.1.33
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6/21
截止收件日期 110/06/29 17:00
開標時間 110/06/30 14: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846,261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需為國內政府登記合格之營造業(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並提供當期有效之營造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