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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宿舍計畫-購置設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復興區霞雲國民小學 於 110/06/2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0年度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宿舍計畫-購置設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75,000元 ,開標時間110/06/30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6/29 12: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0年度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宿舍計畫-購置設備
財物類
448 - 家用電器及其零件
3.80.8.78
總務處
110/06/23
110/06/29 12:00
110/06/30 09:00
175,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本標案內容相關,經合法登記並可承攬此標案之殷實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免納稅者免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