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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年級大樓室內隔間門設施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竹市東區陽光國民小學 於 110/07/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高年級大樓室內隔間門設施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700,950元 ,開標時間110/07/1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7/13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高年級大樓室內隔間門設施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3.76.58.97.28
行政事務處
110/07/01
110/07/13 09:00
110/07/13 10:00
3,700,95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東區陽光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明湖路200號,行政事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
廠商應徵資格: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2、凡有能力提供本案採購需求之合法廠商如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廠商其登記營業項目?有「門窗安裝工程業」或得以承裝關於門窗工程。應繳交之資格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投標廠商應檢附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廠商登記文件營業項目?有得以承攬關於門窗安裝工程業、承裝關於門窗工程、或其它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前述門窗等有關業務。4.會員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詳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