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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中山路郵館傢俱財務採購-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花蓮中山路郵館傢俱財務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機關代碼 3.15.83.21
機關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花蓮郵局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花蓮郵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7/12
截止收件日期 110/07/19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0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500,0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10/07/1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花蓮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4.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5.其他:評審會當場提供參與投標評審企劃書(7份)。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