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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連江縣提升醫療照護服務功能及品質計畫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連江縣立醫院 於 110/07/1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0年連江縣提升醫療照護服務功能及品質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50,000,000元 ,開標時間110/08/0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8/0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0年連江縣提升醫療照護服務功能及品質計畫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3.71.5.36.11
放射科
110/07/15
110/08/02 17:00
110/08/03 10:00
50,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押標金。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六)製造業或(及)販賣業藥商販賣許可執照。 (七)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 (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