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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營運中心發電機並聯系統及發電機組維護保養工程
| 公告類別 | 民 民間標案 |
|---|---|
| 招標案號 | 申請免費試用 |
| 招標序次 | 第1次公告 |
| 中文標的名稱 | 桃園營運中心發電機並聯系統及發電機組維護保養工程 |
| 招標單位 | 申請免費試用 |
| 招標單位地址 | 申請免費試用 |
| 聯絡人 | 申請免費試用 |
| 聯絡電話 | 申請免費試用 |
| 數量摘要 | 1式 |
| 公告日期 | 2021/7/16 上午 12:00:00 |
| 領標地點 | 申請免費試用 |
| 投標地點 | 申請免費試用 |
| 領標及投標期限 | 申請免費試用 |
| 開標日期 | 2021/7/27 上午 09:00:00 |
| 開標地點 | 申請免費試用 |
| 履約期限 | 申請免費試用 |
| 定額押標金 | 申請免費試用 |
| 招標文件費(現場領標) | 申請免費試用 |
| 招標文件費(電子領標) | 申請免費試用 |
| 系統使用費(電子領標) | 申請免費試用 |
| 廠商資格 |
一、?加本工程投標之廠商應具備下?各款條件:(一) 須持有我國政府核發之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二)履約能力證明:曾承包電信機房發電機並聯系統及發電機組維護保養工程(750kwx2 部以上發電機並聯系統),(檢附類似本工程安裝內容承作驗收合格證明)。(三)承商或其受顧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曾受國、內外引擎發電機並聯系統之維護保養完整訓練,持有證明者;或曾任職於國、內外引擎發電機並聯系統之專業製造廠或維護保養公司,具三年以上工作經驗並持有證明者。(四)工程現場完成查勘持有證明者。(五)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六)無受本公司停權處分期限尚未屆滿者;或無受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得?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之廠商。(七)投標廠商應提出「?得有圍標情事之具結書」。(八)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檢具公司勞保卡證明)。(九)廠商依「參加投標廠商基本資料暨審查表」填寫相關資料,如檢附之證件有非屬表所需個人資料項目,應予隱蓋或塗銷。(十)投標廠商如需使用所屬員工專業證照等個人資料投標,該相關人員應簽署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蒐集廠商人員個人資料告知條款暨同意書」,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二、其餘詳本案附加條款、發包規範、投標須知及工程契約等內容說明。 |
| 補充說明 | 申請免費試用 |
| 取消公告日期/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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