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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廠內設備維修用施工架搭設工作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0年度廠內設備維修用施工架搭設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機關代碼 3.13.30.99.2
機關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7/20
截止收件日期 110/08/03 17:00
開標時間 110/08/04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135,96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標:合於招標公告所定資格之廠商,於公告規定辦公時間內向本中心總務課購買每份酌收工本費300元。(地址: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07-6241168#205)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廠商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相關者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商業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具有施工架搭設、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五)廠商以電子領標者,機關於開標時將查驗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廠商請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領標電子憑據序號」紙本或電子檔案(.tkn)之憑證放入投標封之證件封內,開標時本機關將利用該系統之「查詢電子領標紀錄」功能驗證憑證。(查詢電子憑證資料電話0800-080-512)
(六)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