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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文化中心民謠館興建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恆春文化中心民謠館興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機關代碼 3.76.53
機關名稱 屏東縣政府
單位名稱 文化處文化設施經營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7/20
截止收件日期 110/07/26 17:30
開標時間 110/07/27 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62,988,716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10/09/24)
前一版公告日(110/09/03)
前一版公告日(110/07/28)
前一版公告日(110/07/13)
前一版公告日(110/06/10)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行政處庶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本採購允許異業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4家,為共同投標廠商必須符合以下資格:1.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為代表廠商、2.甲等自?水管承裝商、3.甲級電器承裝業、4.甲等冷凍空調業。
(二)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亦得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上開第(2.)至第(4.)小目規定資格之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
(三)本採購之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及專業分包廠商一經決標,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四)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屏東縣政府投標評選(審)須知及相關招標文件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五)務請詳投標須知及相關附錄。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