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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寧鄉埔後往慈湖路道路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於 110/07/2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金寧鄉埔後往慈湖路道路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8,886,476元 ,開標時間110/07/27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7/2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金寧鄉埔後往慈湖路道路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1.1.4
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110/07/22
110/07/26 17:00
110/07/27 09:30
8,886,476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應提供下列證明文件: 廠商應提供: (一)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二)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許可函)。(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1~13頁)。 (四)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廠商?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查?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五)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內出具之非拒絕往?戶及最近三?內無退票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