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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區污水下水道納管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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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校區污水下水道納管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92.32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單位名稱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7/27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08/03 17:00 |
開標時間 | 110/08/04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26,0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10/07/28)
前一版公告日(11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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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 ※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4.14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廠商可列印由主管機關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切結書: 請參考招標文件,公共工程委員會「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所附之應於投標時檢附切結書。 (5)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6)專業資格(擇一): 1、環境工程技師事務所 (1)環境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 (2)環境工程科技師證書。 (3)環境工程技師公會110年度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機構(公司) (1)環境工程科技師證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範圍包括環境工程科之工程服務及相關技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