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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高分檢前棟大樓一樓及二樓公廁改善工程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花蓮高分檢前棟大樓一樓及二樓公廁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機關代碼 A.11.10.4
機關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
單位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7/27
截止收件日期 110/08/04 17:00
開標時間 110/08/05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932,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127號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基本資格須為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101011)、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801060)、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102011),並應符合下列各項資格及附具證明文件:(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