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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歷史建築社頭泰安岩彩繪施作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彰化縣文化局 於 110/07/3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彰化縣歷史建築社頭泰安岩彩繪施作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322,000元 ,開標時間110/08/12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8/12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彰化縣歷史建築社頭泰安岩彩繪施作工程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3.76.47.24
文化資產科
110/07/30
110/08/12 08:30
110/08/12 09:30
4,322,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三)廠商資格:
1、基本資格(擇一檢附):
a.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者:有效期內行業登記證影本及公會會員
證影本。
b.廠商、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c.學校:檢附公函或政府機關核發登記、設立之證明文件。
d.個人:具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資格之1並附證明文件(彩繪類)。
2、特定資格:
(1)工地負責人(擇一檢附):
a.具備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資格之1並附證明文件(彩繪類)。
b.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證書,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彩繪修復施作等經驗者。
(2)傳統匠師(彩繪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之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a.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b.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c.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3)上列擬聘用人員簡歷表(含項目、姓名、照片、身分證字號、本人簽名及蓋章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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